回到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7-2018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6-4 点击:1013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市直幼儿园):

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2018年全省中考考试时间为617日至19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20日;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27日至2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于201873日正式放暑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828日学校全体教师上班,829日至30日学生报到,831日正式上课(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

1.各地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爱护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暑假工作。一是要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二是要认真做好试卷评阅、评语撰写、评价手册发放、班级与年级总结等常规工作。要注重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各地各校要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妥善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因暑期天气炎热,除适当给学生布置暑期作业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确需补课的,集中安排在7月进行,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20天,天气特别炎热时应立即停止),725日至831日前,任何学校都不得安排补课(如省教育厅有新的指示精神,则严格按省教育厅意见执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和《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坚决落实省教育厅“三违”专项治理和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有关要求,不得在假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内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或个人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导与合理安排学生在假期进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及其他文体设施,或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及公益活动,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1834号)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讲述九江好故事,弘扬传统好文化,展现校园好风貌。

4.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加强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本领。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活动,不得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文明的小公民。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并落实责任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还要利用假期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5.各地各校要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要严格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和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等相关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行为。要坚决落实《九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编班行为的规定》要求,小学、初中一律不得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考试的方法选拔录取新生,不得利用假期擅自举办所谓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衔接班、双语班、实验班等,更不得以此名义收费。普通高中(特别是重点中学)招生要注重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认真贯彻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计划,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切实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小学弹性上学改革的指导意见》(九教发〔201845号)和《关于推行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九教发〔201833号)精神,各地各试行试点学校要积极做好小学弹性上学和小学生课后服务前期准备及统筹应对工作,科学调整作息时间,统筹规划课程安排,确保新学期各试行试点学校稳妥推行小学弹性上学和小学生课后服务改革试点。

7.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积极参加省、市、县开展的相关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8.各地各校要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的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校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安排,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九江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2017-2018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通知.docx



版权所有: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
地址:九江市滨湖路1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135193(党政办) 8238623(党政办) 8238625(南门湖校区招生办) 8251390(八里湖校区招生办)
传真:0792-823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