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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5-28 点击:863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字〔201818号)要求,结合省厅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专项督查。现将《全市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教育局

2018年523




全市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字〔2018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15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1560号),全面检查各中小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15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纪字〔2015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18年523日—2018年830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2328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二)随机实地督查(52961日)

市教育局将联合基教科、职成科、高招办、督导室、驻局纪检组等部门组成督察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同时,省教育厅师资处也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

   (三)全面整改提升(628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各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市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于5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以便市教育局及时汇总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户  雯,联系电话:0792-8223248,电子邮箱:jjjyrs@163.com


                                                                                                                        九江市教育局

                                                                                                              2018年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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