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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作者:晏博伟 时间:2017-3-15 点击:11760

一、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也不得将网络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二、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网络中计算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自带光盘、软盘、U盘等存储设备。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使用者,一律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或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四、任何时间,均禁止在网络上玩任何游戏。

五、本阅览室的所有载体,原则上只在本室使用,不对外出借。确因需要的,可以向管理人员申请,上载到服务器上共享。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做到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六、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任何更改。

七、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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