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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责任——教育 管理 保护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7-3-1 点击:2802

2017年2月24日至28日,全省农村中小学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在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隆重举行,我校政教干事刘豪参加了本次学习。


这次培训教育目标明确,就是要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对中小学生实施生命及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一支懂得政策法规,掌握中小学生命及安全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骨干队伍。


为了达到上述培训目标,省教育厅委托南昌师范学院承办了这次活动,并有针对性安排了教学内容,既有政策的宣讲,又有安全事故案例展示;既有安全理论的普及,又有安全管理的技巧;既有安全制度拟定应注意的事项,又有日常预防应应采取的方法,内容较为丰富。


通过学习、理解,学员认识到学校的安全责任应是教育、管理和保护。(政教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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