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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在增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1-13 点击:17608



叶在增

叶在增 1912年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一书香世家,1934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1946年9月出任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军法官,1946年11月担任“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案件的承办法官,先后主持召开了二十几次调查会,传讯、调查了一千多名证人,取得了大量的书信、日记、报纸、刊物、照片、影片等罪证,并开掘好几次大屠杀现场,取得最直接的证据。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判处死刑。1947年8月,叶在增又参与了第一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案件的审判工作。由于国民党最高当局下令将冈村宁次无罪释放,强令法官们一一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官们深为不满,但无力反对。1949年1月29日,冈村宁次和一批日本战犯乘美国轮船返回日本。 

    1949年5月,解放战争的炮火逼近上海,石美瑜庭长要叶在增一同飞往台湾,叶在增婉言谢绝,毅然留下来迎接全国解放,并带着妻子儿女定居九江市。

    1981年—1985年,大法官叶在增先生到九江一中任高中语文教师。他国学修养深厚,思维敏捷而独到,遂使他的教学与众不同,借助九江的人文地理,常常把教材中有关九江内容的课文的讲解、欣赏放在实地中去,不仅可以让学生领悟古人诗文的意境,亦能触发学生自身的灵感。从古诗文中发掘出新意,是叶先生的独到之处,正因为这样,他的教学充满灵气,不板不滞,遂使他的学生心中灵气往来。

    1983年,叶在增被选为九江市第八届政协委员,1985年被增选为常委,同年秋任江西省文史馆研究员。1994年4月2日,叶在增先生在九江因病逝世。(丁仙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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